中共第十一师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十一师监察委员会 欢迎您!
中共第十一师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十一师监察委员会

十一师六届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为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形成分工科学、职责明确的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形成合力,经中共第十一师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师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明确,现分工如下:

师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侯红梅(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主持师纪委监委全面工作。分管师党委巡察工作。

郭凯(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协助书记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协助书记分管审查调查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室)、案件监督管理室,联系党委巡察工作。

曹殿辉(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协助书记分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法规室、申诉复查室)、监督检查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党风廉政建设中心。

谢娟(纪委常委) 负责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党风廉政建设中心,兼任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信访室)主任(部长)、审理室主任。

翁思媛(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负责案件监督管理室,兼任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协助副书记做好监督检查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

张大德(监委委员) 负责审查调查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室),兼任审查调查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