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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师联动协作,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点面结合,拓宽案源。聚焦全师重点工作,充分用好信访举报、内部审计、巡察监督、重点约访等方式,积极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重点围绕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不断扩大线索排查覆盖面。对业务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对基层纪委办结时限内提前预警,定期梳理、汇总分析,跟踪督查,动态了解信访件到期、超期、办结情况,督促提高信访举报办结率。同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动态更新和定期研判机制,强化定期督办和压力传导,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能。

检查督促,上下联动。针对部分单位纪委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等工作滞后、成效不明显的问题,派出专项检查组,通过查阅台账、翻看案卷、实地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明确企业纪委工作职责,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补齐短板和弱项。着眼解决师属国有企业纪检力量不足、监督执纪人员能力欠缺等问题,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十一师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配齐配强基层纪委工作力量,充分发挥企业纪检组织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全师纪检工作水平。对13个基层纪委开展审理案卷评查专项培训,从初核谈话、笔录制作、报告撰写、处理建议等基础业务入手,经验交流,实操练习,构建上下联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

以案代训,协调配合。建立师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制度,制定《十一师纪委监委选调基层纪检干部跟班学习暂行办法》,定期分批次选派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直接参与师纪委监委日常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重点工作。今年以来,已选派35名纪检干部分到委机关职能科室及审查调查专案组跟班学习,基层纪委办案人员运用政策法律水平、线索研判以及突破案件能力不断提升。同时,强化协作配合机制,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师党委巡察机构与师纪委监委有关部室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师党委巡察办加强与信访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的协作配合,不断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成果运用、巡察整改监督机制,做到线索移送前会商、提前介入指导,确保线索处置、案件审查调查以及有关审批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