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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师纪委监委:多措并举 提升案件质量

十一师纪委监委严把案件事实、办案程序、定性量纪三道关口,在全师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案件交叉审理工作,进一步整合、盘活案件审理力量,切实解决基层案件审理力量薄弱、质效不高等问题,推动全师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不断优化交叉审理模式。师纪委监委积极探索,优化师属企业案件交叉审理模式,将原先实行的零星抽人交叉审理模式调整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叉互审,通过交叉审理组、师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共同把关,保障案件质量。

注重教育培训,不断强化案件审理人才队伍建设。整合师属各企业纪委案件审理力量,建立案件审理人才库,由师纪委监委对案件审理人才进行优中选优、动态管理、统一调配。为增强基层审理干部业务能力,师纪委监委组织师属11家企业的20名纪检干部进行专项培训,采取“以老带新、分组审理、案件互审”形式,以业务“实战”模拟方式,进一步明晰做好审理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切实提高运用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的能力。  

强化案件考评,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质效。组织案件评查组,采取听取汇报、阅卷和交叉评查等方式,定期对各企业纪委审结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形成案件质量评查意见及问题清单,反馈至案件审理部门进行整改,倒逼案件查办规范有序进行,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部署回访教育,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适时开展回访教育工作,今年来,对20余名受处分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谈心谈话,对真心认错、悔错、改错的受处分人员给予关心和鼓励,切实提升执纪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