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典型案例的通报
1.兵团五建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谢长林,多次超标准报销交通费及通讯费。2014年1月至2017年8月,谢长林在公务出差期间乘坐国内航班头等舱80次,超标准累计报销交通费22.862万元;2013年至2016年,谢长林在本人手机话费全额报销的情况下,又累计从企业领取家庭固话费用补贴共计4800元。此外,谢长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3月29日,谢长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2.兵团四建原党委书记袁新河,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11年至2018年,袁新河先后19次收受王某某等4人为与其拉近关系所送现金共计26万元,其中党的十八大之后,收受21万元。此外,袁新河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9月18日,袁新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3.北新路桥原党委副书记,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吕伟,收受私营业主礼品所送购物卡问题。2017年中秋节前,吕伟收受私营业主王某所送价值1万元购物卡。此外,吕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9年6月28,吕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
4.原新疆北新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董事向九利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16日14时左右,向九利擅自使用单位配备公务车辆接家人回家。2017年5月31,向九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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