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韦献梅等7名党员因酒驾、赌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党纪处分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十一师近期查处的7名党员聚众赌博、酒驾醉驾案例情况及教训警示通报如下:
1.兵团建材集团(原德坤集团)韦献梅因醉酒驾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解除劳动合同。
2018年11月,兵团建材集团所属兵团六建职工韦献梅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他人车辆受损、路沿石损坏。2019年1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19)新0104刑初113号刑事判决书作出“被告人韦献梅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4个月15日,并处罚金10000元”的判决。2020年10月14日,经兵团建材集团党委研究,给予韦献梅开除党籍处分,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建融集团杨志诚因醉酒驾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019年10月28日,新疆建融集团所属沙河建融财务部业务杨志诚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其车辆受损、路灯损坏。阿克苏垦区公安局事故认定书认定,杨志诚承担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2020年6月8日,阿克苏垦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向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10月17日,经师党委常委会研究,给予杨志诚开除党籍处分。
3.北新路桥集团邵进军因饮酒驾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19年6月5日,北新路桥集团所属兵团交通建设公司重庆巫大项目路面分部设备材料部部长邵进军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执勤民警查获。当地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邵进军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20年6月29日,经兵团交通建设公司党委研究,给予邵进军党内警告处分。
4.兵团一建集团唐忠义因2次饮酒驾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9年2月18日,兵团一建所属新疆北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东郊水库现场代表唐忠义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执勤民警查获。当地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唐忠义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金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调查发现,唐忠义2012年3月1日因酒后驾驶接受过公安交警部门罚款20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10月26日,经兵团一建集团党委研究,给予唐忠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兵团一建集团李国柱因醉酒驾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019年6月3日,兵团一建第二工程公司技术员李国柱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执勤民警查获。2019年6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19)新0104刑初456号刑事判决书作出“被告人李国柱犯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的判决。2019年7月26日,经兵团一建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国柱开除党籍处分。
6.兵团四建集团卢加全、刘进江因聚众赌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9年10月28日,时任兵团四建集团北新土木公司克塔铁路二期项目经理兼一工区党支部书记、工区长卢加全,兵团四建北新土木公司克塔铁路二期一工区物资部长刘进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克塔铁路二期项目二工区宿舍内打麻将赌博,被塔城当地派出所现场抓获,缴获卢加全赌资2264元、刘进江赌资800元。当地派出所依法给予卢加全、刘进江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金2000元的处罚。2020年10月2日,经兵团四建集团党委研究,给予卢加权、刘进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7人因赌博、酒驾醉驾问题被党纪处分,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法律观念不强,对纪法缺乏敬畏,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仍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在干部、群众中产生恶劣影响,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惩处,付出沉重代价,教训极其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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